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特殊要求说明如下: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运动人体科学;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科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