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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8:11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3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一、招生项目

足球、乒乓球、田径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60人,其中A类(一级单考)不超过12人,B类(二本线65%)不超过18人,C类(二本线)不超过30人。

各项目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项 目

计 划

类别(位置)

性别

合格等级

A

B

C

小项

计划

小项

计划

计划

田径

0-30

径赛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00米栏

0-4

800米、400米栏

0-5

0-16

400

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

全能


0-2


\

田赛

标枪

三级跳远、标枪

0-3

标枪、跳远

跳高、铁饼、铅球、标枪

全能


\


足球

0-16

守门员


0-1


0-4

0-6

非守门员



守门员


0-1


0-4

非守门员



乒乓球

0-14



0-2


0-1

0-8



0-2


0-1

合计

0-60




0-12


0-18

0-30

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测试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要确定,宁缺毋滥。

三、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注:乒乓球类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见附件一。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36日至10日。

2.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并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报考我校足球项目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志愿,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专项测试。

2.我校于20213月中旬在报名系统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现场报名、缴费

1.时间:20213209:0017:00,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现场报名。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6室(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3.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现场缴纳专项测试费。

4.现场报名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查询页面打印为准。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

4)获奖成绩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及成绩册的复印件。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毕业证书须在现场报名时查验原件。学校对考生材料进行现场复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相关专项测试。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无需参加现场报名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并初审通过即可。

五、专项测试及要求

(一)田径、乒乓球

1.测试时间:2021321日。

2.测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3.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

项目

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

田径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中相关项目的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乒乓球

采用分组比赛的形式,根据比赛成绩进行选拔。

4.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测试时将进行兴奋剂随机抽检。

5.参加测试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一致(含小项),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二)足球

足球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全国统测,学校不再组织测试。考生自行按照“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六、录取原则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二)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区、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测试合格者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拟合格考生名单,将拟合格考生按拟录取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成绩将优惠等级分为三类,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1.A类(一级单考):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文化课分数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

2.B类(二本线65%):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C类(二本线):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原因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sb@hunnu.edu.cn,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管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认真、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考试。我校在测试现场全程录像,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将进行递补签约。经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八、其他

(一)凡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请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考生现场报名时须出示居住地“健康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提交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出示保单且体温测量合格方能完成报名。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5140803(体育学院)

0731-88872206(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1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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