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高校之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7〕137号)的要求,2018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继续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并开始实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湖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542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培养目标:
1.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竞赛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才。
2.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从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学与训练、养生与健身、竞赛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项目
(一)招生计划:
1. 运动训练:120人。
2.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40人。
(二)招生项目:
1. 运动训练:篮球、排球(含自由防守人)、足球(含守门员)、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2.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一)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12:00—3月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网站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所报体育专项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中的专项一致;
(二)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时间或者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三)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1. 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4月21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22日 |
政治 |
英语 |
2. 考试地点: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3. 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4. 考生于2018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二)体育专项考试
1. 所有招生专业项目均为全国统一考试;
2. 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考试地点: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分布方案》的通知(体科字〔2017〕166号)。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我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七、学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11200元/人﹒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审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5140803、88631419(体育学院)
0731-88872406(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