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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 2017 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16:46点击数: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国 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 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6]193号)的要求,2017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继续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招生计划和项目

   (一)招生计划: 120人;

   (二)招生项目:篮球、排球(含自由防守人)、足球(含守门 员)、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和网 球。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 级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 站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 据信息为准);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检 要求。


三、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一)考生请于2017 年 3 月 1 日 12:00—3 月 15 日 12:00 登录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所报体育专项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中的专项一 致;
  (二)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时间或者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三)缴费: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文化考试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设定的收费标准网上缴费,专业测试根据湖南省有 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于体育专项考试报名时现场缴费;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含 2009 年 7 月 1 日前的证书)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 1),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四、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3、考生于2017 年 4 月 15 日—22 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4、考生于2017 年 5 月 15 日 12:00 后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二)体育专项考试

    1、报名时间:2017 年 4 月 26 日;
    2、考试时间:2017 年 4 月 28 日—29 日;
    3、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南院校区);
    4、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文化考试准考证原件;
    5、我校将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并对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
    6、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7、凡参加运动训练专项考试的考生,请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现场报名确认时出示保单方能报名;
    8、跆拳道为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育总局科教司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 40 分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30 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我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六、学费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5140803、88631419(体育学院)
             0731-88872406(信访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 号
  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 号
  如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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