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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5:24点击数:


一、学院概况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于1958年成立的湖南文艺学院,历经近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为湖南本省、中南地区、华南地区输送了大量优质音乐人才,通过教学育人,文化软实力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和文化艺术发展。学院综合实力在全国综合大学音乐学院中名列前茅。

    音乐学院目前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学生约一千五百人,教职工一百二十余人,其中教授2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1人,潇湘学者特聘教授2人,潇湘学者讲座教授5人,湖南省海外青年“百人计划”3人。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及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四个本科专业,下设民族声乐、声歌、音乐剧、钢琴、管弦系、民乐系、理论作曲、舞蹈八个系和音乐创作中心、艺术实践中心、音乐研究所、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心四个中心。2011年音乐与舞蹈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2014年获批博士后流动站,2015年通过首批教育部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授权点评估,同年还与俄罗斯国立下诺夫哥罗德格林卡音乐学院合作办学,是湖南师范大学获批的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9年学院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教育部的师范专业二级认证,音乐学专业获得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二、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

    专业将对标人才目标定位: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拥有高尚师德、教育情怀,具备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美育素养、创新潜质,身心健康,能唱能弹能教,能说能写会研的智慧时代社会急需和未来社会不被淘汰的创新型卓越音乐人才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的美育人才来进行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确保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认证三级,国家一流建设专业成为国家一流专业。打造立足中南地区、辐射全国的优秀音乐教师培育高地,力争音乐教师教育研究的学科建设,教师教育人才产出的专业建设,处于全国第一梯队的地位。

    (二)音乐表演专业

    在“新文科”发展理念下,打破传统的单一技能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科壁垒,适应信息时代的多元性人才需求,与时代结合,与国际结合,借鉴其他专业的知识体系,培养出音乐表演技能比较突出的复合型人才。注重更新教育教学思想理念,“新文科”跨学科知识融合和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下,借鉴后现代教育人类学、后现代教育哲学思潮等理论,反思现行音乐表演专业教育模式,探索符合时代需求的音乐表演专业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在新的人才培养定位和教育教学思想理念的规约下,及时调整培养方案,构建新的课程体系,体现新时代音乐表演人才的跨学科知识结构培育,逐步建设体现“新文科”理念的音乐表演专业系列教材。

    (三)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突出师范教育,坚持“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湖湘舞蹈研究的特色办学方向,立足湖南,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在办学方向和学科建设上实现了科学合理的定位,依据教育部与学校的办学目标和要求,培养“文舞相融,一专多能,重实践,求创新”,专业基础扎实,文化素养全面,能够胜任专业舞蹈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及舞蹈专业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明确培养“一专多能”的合格舞蹈教育工作者的培养目标及模式,努力成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

    (四)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本专业通过引进俄方优质音乐表演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和方法,能胜任各类音乐表演与音乐专业教学工作,能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表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项目为“4+0”培养模式,完成中俄双方共同设定的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毕业获得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证和艺术学学士学位。本项目旨在通过引进俄方优质音乐表演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优化和强化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和方法,能够胜任专业文艺团体、文化艺术机构的音乐表演、研究、艺术指导等工作,能承担各类学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的综合型音乐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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