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9〕95号)、《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18〕6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1号)等文件编制。
二、各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目录》公布的专业名称、学制年限为准。《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校不得安排招生。凡违规安排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生的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标注“J”的专业,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招收师范和非师范学生的人数。
四、《目录》备注栏标注“拟撤销”的专业,从2019年起停止招生。相关学校须在2019年7月本科专业申报时,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信息服务平台中正式提出撤销申请。
五、专业代码加注“T”的表示特设专业,加注“K”的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加注“H”的表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附件: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4日